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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建设委员会,成立于1986年(86年漯河升格以前是漯河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是漯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机关内设10个科室(办公室、人事科〈党委办公室〉、规划科、城市建设管理科、建筑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科技教育科、勘察设计管理科〈抗震办公室〉、法制科、纪检监察室)。根据工作需要,另设安全办(转机建制办)、硬化办、12319热线指挥中心。下辖17个二级机构(市政管理处、城管支队、路灯管理处、市政工程处、自来水公司、拆迁办、客运办、质监站、定额站、交易中心、档案馆、招标办、勘察规划院、建筑设计院、沥青库、中房公司、管线公司),公交公司、燃气公司已转制。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000余人,党员660余人。承担着全市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业等综合建设与管理工作任务。
多年以来,全市建设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艰苦创业、奋力拼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2004年9月23日,我市新的区划调整方案获得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由三县一区变为三区两县。建成区面积由设市之初的9平方公里扩展到47平方公里,中心城市人口达45万人;城市道路达110条,总长243公里,路灯达14000盏,日供水量达到20万立方米,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89.99升;城市雨、污水排放管网密度为每平方公里9.54公里;年供气量达到6235万立方米,拥有管道燃气用户1.35万户,液化气用户11.06万户;城市供热管网达13公里,供热面积达10万平方米,供热能力达40吨/小时;城市公交营运车辆达425标台,年客运总人数达5792万人次,城市出租车1070辆;城市公园11个,占地面积152.4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413.1公顷,绿化覆盖率达39.32%,先后建成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场2个,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水冲公厕173座。
城市建设的突出成绩,得到了国家建设部、省委、省政府、省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1990年以来我市先后被建设部评为“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全国卫生城市”。 1998年被建设厅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004年获得省政府颁发的“人居环境奖”。市建委多年被省建设厅评为“全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04年2月市建委再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市建委党委多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党组织、先进单位等称号。
地址:漯河市黄河路中段441号院
联系电话:0395-3131175
漯河市建委的主要职能是: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事业的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性规定,编制相关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 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城镇总体规划、开发区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镇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 组织制定全市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有关标准定额;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 拟定全市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指导行业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 拟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行业技术进步、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指导建筑节能工作。
- 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对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拟定全市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监督建筑行业的资质认证;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出市出省出国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 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和工程建设设计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的行业管理。
- 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 指导全市城市和村镇建设,指导城市供水、节水、城市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和市容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指导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 负责全市城建监察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直接查处重大建设违规违法案件。
- 负责全市旧城改造和房屋拆迁工作。
- 管理全市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
- 负责行业科技人才队建设。
-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建委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主任张军佑
主持市建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调研员王志民
协助党委书记、主任张军佑同志主持日常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劳动人事、社会服务承诺、机关管理、财务管理、目标管理、催办查办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委机关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
党委委员、调研员张会安
负责项目的前期论证、技术审定、科技教育、勘测设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科教科(墙改办)、设计科(抗震办)、建筑设计院、定额站。
党委委员、副主任闫清森
负责公用事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污水净化中心、自来水公司、12319为民服务热线指挥中心、中燃公司及燃气行业管理,负责协调化工材料厂。
党委委员、副调研员黄建民
负责建筑业、系统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建管科、安全办、质监站、招标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建筑学会、金泰公司、环通安装公司及已改制建安企业的行业管理。
党委委员、副主任于怀洋
负责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管理处、城建监察支队、环卫处、路灯处、客运办、协管城建科。
党委委员、副主任陈爱玖 负责城市规划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规划局、勘测规划设计院。
党委委员、副主任、调研员张国祥
负责沙澧河综合整治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转机办、拆迁办、城建档案馆、市政工程处。
党委委员、副主任晋民伟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城建科、中房公司、沥青苦、管线公司、硬化办、协管市政管理处。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鸿恩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纪检监察室、法制科。
副调研员王喜旺
协助张国祥同志工作。
副调研员王周花
协助王志民同志工作。
副调研员赵焕治
协助黄建民同志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