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办社会服务承诺工作制度
市拆迁办拆迁管理服务承诺
一、严格贯彻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法》以及市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对拆迁人一视同仁,一个标准对外。
二、拆迁入按规定提供有关证件,拆迁办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办结“拆迁许可证。
三、在拆迁工作中不接受有关单位和群众的宴请。
四、经常深入基层和实际调查研究,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疾苦,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五、增加拆迁工作的透明度,每项拆迁工作开始前,把工作程序、补偿标准、新房安排等项内容打印成文件,交给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承诺服务电话:212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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